编办概况

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19-10-17 】 【选择字号: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区委工作机构,同时也是区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起草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与区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3、负责审核报批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核定局级机关的内设机构。

4、统一管理全区行政编制总额;核定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行政编制。

5、负责研究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配置标准;审核报批本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6、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的落实情况。

7、负责机构编制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金昌市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机构编制管理股和金川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另下设金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18年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人(其中:行政4人、参公2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6.13万元,支出总计156.1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2.7万元,增长14.5%,支出增加27.55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发放蝉联文明城市奖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1万元,占96%;其他收入1.03万元,占0.6%。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1万元,占95.6%; 项目支出6.82万元,占4.4%。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3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发放蝉联文明城市奖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9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发放蝉联文明城市奖金。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63万元,占91.35%,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奖金;住房保障支出7.84万元,占5.0%,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转正定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54万元, 较上年增加18.5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转正定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文明城市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助。公用经费29.76万元,较上年增加19.4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9.46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此为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