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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首语|坚持变革重塑 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0-30 】 【选择字号:

坚持变革重塑  完善体制机制
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文/戴军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等作出重要部署,为基层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新时代新征程,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按照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变革重塑,进一步理顺执法职责、整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系统治理,重构行政执法职责体系。行政执法工作量大面广,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企业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坚持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推进 基层行政执法,对行政执法进行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系统改革,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将多个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将多个条线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归并。压实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能由机关执法的不另设行政执法队伍,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除中央明确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其他行政执法队伍,构建形成“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的1+6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源头治理,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实行“一张清单”管执法,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边界清晰的行政执法职责体系。


坚持重心下移,重配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坚持扁平管理、就近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实行以县(区)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将发生频率较高、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法赋权给乡镇(街道),同步下沉执法人员力量,由乡镇(街道)统一指挥管理,确保看得见的管得着,争取发现线索在一线、化解矛盾在萌芽、解决问题在基层。比如,宁波通过“减上补下”优化执法人员布局,全市行政执法队伍90%的人员编制在县乡,其中76%的人员编制下沉到乡镇(街道),人、财、物均由乡镇(街道)统筹管理,实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充分发挥基层治理最大效能。

 

坚持协同高效,重塑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优化基层执法运行机制、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对于推进依法行政至关重要。坚持数字赋能、综合集成,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执法监管数字平台,构建指挥协调、执法联动、问题联处的闭环机制,实现服务、管理、执法有机结合、一体运行。坚持权责一致、高效履职,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队伍协同配合,推动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一体服务。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创新执法方式,以执法监管“一件事”为切口,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切实减少多头监管、重复检查和执法扰企扰民现象。加强基层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为民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2023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