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区委工作机构,同时也是区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起草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与区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3、负责审核报批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核定局级机关的内设机构。
4、统一管理全区行政编制总额;核定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行政编制。
5、负责研究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配置标准;审核报批本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6、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的落实情况。
7、负责机构编制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区直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受理、审核、认定、颁证、公示工作,负责区直注册登记事业单位的年度审验工作 。
9、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办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6年,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总收入102.1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区编办决算总支出10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3万元,结余结转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2016年,区编办收入共计10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2016年,区编办部门决算支出10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万元,项目支出4.7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6年,区编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6年,区编办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万元,项目支出6.2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6年,区编办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11万元,公用经费7.7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6年区编办“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决算数公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无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区编办部门决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情况分析
2016年,区编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33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1.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11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1、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1万元,项目支出4.7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及单位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工资福利支出64.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及社保缴费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7.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7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及科学发展观奖发放等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分析
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11377.18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377.18元,2015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27291.58元,本年度较上年度下降58.31%。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为0。 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底,随着公车改革的推进,我办公务车取消,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幅度较大。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在公务用车方面,全力保证办案用车,日常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使我办“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88.11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公用经费及公车改革后公车改革补贴的增加。
2016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为2.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0.34万元,较预算下降2.06万元,主要人员新增后办公桌椅的采购。
2016年我办资产总额为2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固定资产27.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0%,其中:车辆价值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5.6%,(车辆账面现有1台,随着8月份公车改革的推进,我办公务车交机关事务局,因划转手续尚未办理,故截止2016年底,账面仍有1辆车);其他固定资产74.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1.61%。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我办在决算公开一周后,财务主管及主要领导对本部门开展真实性抽查
四、名词解释
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拨款、存款利息收入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事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印刷费等的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以下均为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