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区委工作机构,同时也是区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起草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与区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3、负责审核报批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核定局级机关的内设机构。
4、统一管理全区行政编制总额;核定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行政编制。
5、负责研究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配置标准;审核报批本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6、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的落实情况。
7、负责机构编制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办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为109.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从财政拨款结构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44万元,占总额的93.26%,比上年预算增加9.26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调标。住房保障支出5.40万元,占总额的5%,比上年预算增加1.6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化、工资增加相应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9万元,占总额的18.65%,主要是人员变化、工资增加相应提取社保缴费增加。
从财政拨款使用来看,基本支出107.84万元,占总额的98.2%,比上年预算增加24.01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占总额的1.8%。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区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收入预算分类汇总表
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
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编办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
二、名词解释
1、公务用车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附件:金昌市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
金昌市金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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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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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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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金川区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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